雙軟-軟件企業認定及軟件產品登記
一、什么是雙軟
雙軟認定是指軟件企業的認定和軟件產品的登記
二、認證的好處
1、軟件產品登記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13%)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
2、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按規定的不同條件分別實行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即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或“五免五減半”(即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征收)的基礎上,對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企業繼續實施2011年《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明確的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
3、軟件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2011年1月1號以后對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可享受優惠照顧。
5、對經認定的軟件生產企業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 (含軟件)及配套件、備件,不需出具確認書、不占用投資總額,除國務院國發[1997]37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6、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
三、申報程序
1、填寫《軟件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
2、企業網上提交的材料初審通過后,按要求提交紙質材料;
3、紙質材料受理后, 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對申報材料有疑異時,可組織軟件產業、財務等專家對申請企業進行評審;
4、根據審查情況做出認定,將認定結果上備案通過后,在網上公布結果;
5、領取證書。
四、認定材料
1、《軟件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企業法定代表人對所填信息和申請材料真實性、準確性的承諾書;
4、企業開發及經營的軟件產品列表(包括本企業開發和代理銷售的軟件產品),以及企業主營業務中擁有軟件著作權或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材料;
5、企業擁有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與用戶簽訂的上年度合同金額最大的兩個信息技術服務合同(協議);
6、申請認定年度上一年度的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研究開發人員數及其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說明以及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包括社保網上申報系統截屏或支付社保中心的銀行付款憑證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證明);
7、具有國家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申請認定年度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企業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和企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專項審計(鑒證)報告、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和境內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鑒證)報告;
8、企業生產經營場所、開發環境及技術支撐環境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經營場所購買或租賃合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
9、保證產品質量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證書或CMM/CMMI評估證書,或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說明和至少1個主要產品的需求規格說明書、測試報告、用戶手冊等過程文檔記錄;
10、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市經信委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根據國務院最新公布的國發〔2015〕11號文《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決定》中,2015年3月15日取消雙軟認證當中軟件企業認定的審批。
五、認定標準
1、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法人;
2、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3、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當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4、軟件企業的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軟件產品擁有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和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6、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電路或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并提供有效運行的過程文檔記錄;
7、具有軟件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技術支撐環境;